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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先后承担了24项农村改革试验任务,2020年获批全国首个集成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县。2013年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了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3人,主要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制定、交易信息发布、各类权证审核、产权抵押贷款办理等职责。设立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土地流转、权证审核、抵押登记、交易鉴证等16个办事窗口。同时搭建县乡两级交易服务平台,乡级服务站主要承担各类产权确权初审、土地流转审核、办理农户20万元以下抵押贷款、产权退出转让等改革工作。

近年来,在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平罗县将农村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专题部署、协调推进。围绕农村土地制度、宅基地制度、产权制度、金融制度改革等各项试验任务研究制定政策文件99个,探索了13项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产权抵押贷款、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宅基地规范化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10多项机制。全县培育各类经营主体1047个,评定星级经营主体62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43.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5.9%;累计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2.54万笔15.09亿元;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3264户,其中插花安置移民1638户,转让耕地11280亩;量化村集体资产总额5.58亿元,发放股权证6.29万本;清理腾退复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近5000亩,新增耕地24.5万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126宗860亩。在全县推广“互联网+”的服务模式,通过手机APP实现申请、审批、办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累计达51亿元。

农村改革,明晰了农村各类权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活力。带动全县村集体平均增收34.2万元,农民人均增收5418元。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产权确权颁证、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等改革成果被中央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吸收应用,形成了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平罗经验”。